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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版务公告】发光公社言论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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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46 天

[LV.5]常住居民I

管理员

发表于 2017-5-23 17:10:4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一、在本社区内发帖,视为加入发光公社,成为社员。

二、社员在社区内的言论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,下同)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根据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社员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(1)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2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3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4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5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6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7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(8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9)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;
(10)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;
(11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三、社员的言论应符合社区规则以及所在分区和版的规则。
社员发言前应了解所在版的讨论主题和相关规定,不发表与版规不符的言论,不在他人的帖子内发表与主帖内容无关的言论。

四、社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,不得剽窃他人作品,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。

五、社员应遵守社区秩序和网络道德,不得污言秽语,不得进行刷屏、恶意顶贴、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。

六、社员应尊重他人隐私,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,不得发表他人的姓名、住址、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。

七、未经社区许可,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。

八、社员在社区内发表违规言论的,社区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,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,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,触犯国家法律法规,社区依法向有关机构进行举报。

九、社员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。

十、社员有投诉、举报或申请版主需求,向管理员simon私信咨询。

维护社区秩序,人人有责。
sim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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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到天数: 46 天

[LV.5]常住居民I

管理员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5-23 17:14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顶!
simon

签到天数: 124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闪闪发光 三星

发表于 2017-6-3 17:19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玩不转啊来看看

签到天数: 128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闪闪发光 四星

发表于 2017-6-3 19:0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刚刚进门,先熟悉一下

签到天数: 89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闪闪发光 三星

发表于 2017-6-3 23:28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顶顶顶

签到天数: 124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闪闪发光 五星

发表于 2017-6-5 09:52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维护社区秩序,人人有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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