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发光公社

快捷导航
楼主: 四百七

私发的衣物,你们会领吗?

  [复制链接]

签到天数: 315 天

[LV.8]以坛为家I

超级版主

发表于 2018-4-10 22:34:0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恬米 发表于 2018-04-10 22:15
不要。交过学费了,现在不是平台给运费的都不排了,运费过高的也放弃,领到有问题的沟通,不会像以前因为不好意思默默扔掉

也是这个妞的?
人艰不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签到天数: 116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闪闪发光 四星

发表于 2018-4-10 23:07:4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迷猫 发表于 2018-04-10 22:34
也是这个妞的?

不是的,我没排队领过她的东西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签到天数: 96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闪闪发光 三星

发表于 2018-4-10 23:30:45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苜蓿君 发表于 2018-04-10 16:40
本帖最后由 苜蓿君 于 2018-4-10 16:41 编辑

为什么要私发?有什么衣物不能摆在明面上出赠?
公社那么好的平台,还有许多官方发光群,个人认为不能放在平台和发光群出赠的衣物都要持怀疑态度!

关于楼主妞所说的私信出赠,我第一反应就是七七.,被禁言后仍然四处私聊社员,“热情”推销自己的“衣物”。
这里的“衣物”加引号,是因为ta出赠的部分东西根本与破烂无异。
我们收到十几次投诉,投诉者发来的衣物实拍简直难以直视:破烂、非常脏(有的甚至看不出衣服本来的颜色),还有部分衣物一股异味…甚至邮费也远超正常范围。

更令人觉得可笑的是,有的社员因快递费过高而拒绝领取时,七七.竟主动降低运费来挽回社员!
可见在收取运费时必有利可图。

因为“七七.”这个马甲被禁言,ta又注册多个马甲到公社发帖、私信出赠,可谓是防不胜防。
近来,我们依然陆续收到对七七.的投诉,而投诉者的领取渠道是 私信私发。

对此,作为闲置版主,本人呼吁大家:
对私信私发说不!
不约!不约!我们不约!

环保是件美好的事情,我们摆在明面上出赠、领取,坦坦荡荡!

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公社出赠规则,维护和谐健康的社区环境~

建议甩出图片,给大家警醒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闪闪发光 三星

发表于 2018-4-11 00:03:3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会      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签到天数: 3 天

[LV.2]偶尔看看I

闪闪发光 两星

发表于 2018-4-11 08:24:3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有遇到过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闪闪发光 四星

发表于 2018-4-11 09:32:56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闪闪发光 三星

发表于 2018-4-11 20:50:5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签到天数: 101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闪闪发光 三星

发表于 2018-4-12 13:31:07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签到天数: 97 天

[LV.6]常住居民II

闪闪发光 四星

发表于 2018-4-12 20:47:24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有互赠过就不介意,
其它不熟就算了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该用户从未签到

禁止发言

发表于 2019-12-24 15:20:1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联系我们
QQ:2774586747周一至周日:09:00 - 21:00
收取闲置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朝阳雅筑正门旁丰巢快递柜

发光公社,是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女性闲置免费互赠社区。你之闲置,她之珍宝,不如互赠,让挤爆衣柜的闲置重新发光。无私的赠予和开心的接受,都是对资源的珍视和对环境的关爱。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Archiver|小黑屋|发光公社 ( 京ICP备17061236号 )

GMT+8, 2024-4-20 11:26 , Processed in 0.684894 second(s), 11 queries , Redis On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